这是苏童写的一篇短篇小说,人物多,且个个个性分明,颇有意思。

开头,苏童就用「讽刺」的语气,说长途汽车抛锚在了举例终点站五六十米的大牌坊。可笑的是,它不仅抛锚,门还开不开,急死乘客们了。

这期间,有乘客怒道,应该举报负责的运输公司、退钱!有乘客说,这是「马桥镇」,又不是北京广州,你举报、别人把你当傻子喔!又有乘客说,这汽车的产权归属于「大猫黄键」,你敢去举报吗?

一段吵吵嚷嚷的文字,作者就已经透露出,故事发生在贪污腐败的小地方 ——「马桥镇」,并且这个名为「大猫黄健」的人,是这里的地头蛇。

关于这个「马桥镇」是哪个「马桥镇」,我不知道。好奇的我在网络上搜索,发现中国有足足七个「马桥镇」,其中有个还在我老家山东。唉,如果能从文字中寻找到蛛丝马迹就好了。

长途汽车好不容易开了半个车门缝儿,乘客们推搡着下了车。汽车站的喇叭放着欢快的《运动员进行曲》,但是听到音乐的人们可没有一个是开心的。

到这时,小说的主角「包青」才露了面。苏童并没有在小说的开头表明主角是谁,而是用了一通对长途汽车以及乘客的描写,构造出了「急忙和不愉快」的氛围。明明是农历小年的傍晚,也就是差不多除夕前的几天,回家是件好事儿啊,怎么会想要去营造这样的氛围呢?

苏童描述包青时,说的是「典型的马桥镇人嘴里所说的那种知识分子」。什么知识分子?苏童继续解释道,是「对人缺乏热情,与几声信口而来的寒暄相比较,往往选择装作没看见」的那种知识分子 —— 哦~ 原来是那种在乡下容易被讨厌的知识分子。包青和他说的一样,像做贼般下了车,明明看到了小学同学李仁政,却打算偷偷跑开。不过命运没有眷顾他,李仁政发现且主动找来了他。

李仁政这个角色初登场的时候,戴着红色棒球帽正在洗车。他帽子上写着「新马泰八日游」,且苏童特意让包青问了这八日游的事情,但是我还是没搞清楚有什么含义在。

(李仁政)突然提高声音说,大猫要请你喝酒,他关照我好几次了,你一回来就通知他,他要请你喝酒。包青说,谁,大猫?黄健吗?李仁政对准汽车后窗玻璃喷着水,说,就是大猫嘛,大猫你都不记得了?包青愣了好一会儿,最后低声嘀咕道,怎么会不记得他,喝就喝嘛。

中文课讨论时,教授问了我们一个问题:包青真的不记得黄健吗?我们的讨论结果是否定的,根据后文,他怎么会忘了黄键呢?明明自己都把「黄健」这个名儿说出口了。从这一处可以隐约看出,包青并不期待和黄健见面。

有趣的是,包青最后说道,「喝就喝嘛」,像赌气般,也是虚张声势。

对话结束后,苏童大致讲了包青对过年回家的看法:厌恶。他远在北京,回来只是为了看看母亲。可以说,他对马桥镇没有任何牵挂。

接着包青遇到了身上有着「夏天北京大商场里弥漫的香水味道的喇叭花」,程少红。她穿着紫色的皮大衣,还遛了条小卷毛狗。

这段形象上的描写,很不一般:一是北京大商场里喷洒的香水不可能是便宜货;二是紫色皮大衣是种非常惹眼的打扮,很少人会这么穿;三是这小卷毛狗…… 怎么感觉是条迷你贵宾犬啊!

而四很重要,是「喇叭花」的特征。喇叭花通常会被认为是「传话筒」、「大嘴巴」的象征,也有「五颜六色」的意思在。但是教授给出了新的角度:喇叭花随处可见,且必须依附在墙上才能生长。这一说,想必读者们就会明白程少红这个角色的本质了吧?

二人进行了一场对话。对话中透露出,包青这么多年过去,见到程少红依然紧张,恐是喜欢过人家。而程少红也侧面描绘出包青的「知识分子」身份,竟是位上过电视的博士。分别前,程少红和李仁政一样,提到「大猫要请包青喝酒」一事。

次日,包青便开始了名为「走亲戚」的义务。其实我没有怎么走过亲戚,出生在父母北漂的城市里,从小便对「亲戚」这一概念没什么想法。放假回母亲老家时,倒是觉得一个个亲戚明明没怎么见过,却还要想方设法逗我一事很烦。

包青走亲戚期间,舅舅又跟他提了「大猫要请他喝酒」这件事,连带着还有让包青在黄健面前美言几句,说不定自己的儿子就能去羽绒厂或者长途汽车上工作了。这已经是苏童第四次借旁人之口提到黄健,且无一例外,都在说这黄健多有钱和权势。同时,也借一步提高了包青的地位,他可是个能让黄健想要清酒喝的人物。

包青自然觉得这种事儿很烦,我也觉得。他不耐烦地回应说,镇长的饭局他推了,他黄健的饭局我哪儿还有时间去应?明儿还要去见教委刘主任呢。这里可以看出,包青的博士身份足够让他推掉镇长这号人物的饭局,但却没能推掉刘主任的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重点并非在于「地位够不够推饭局」,而是在于包青是位博士、是知识分子,对教育有着明显更强的主动性。他去见刘主任,是自己想去、才去的。

同一个自然段里,苏童也表现出了包青对教育的看重。离开舅舅家后,他路过了小时候上过的马桥二小,发现学校没了,变成了黄健的羽绒加工厂。他很是愤恨,骂黄健买了小学建工厂,是个可耻的暴发户。

回到家,包青打算打电话推掉黄健的饭局。期间包青的母亲在旁边唠叨,透露道包青曾经为了和黄健做朋友、付出了耻辱的代价。过去黄健就没把包青当人。当一家人决定在家里用餐时,李仁政骑了车过来,露出先前被帽子遮住的地中海,站在雨里说什么也要把包青请去宴席。

李仁政就那样站在雨中,他的表情看上去有几分惶恐,有几分不安,也有几分神秘。

为什么苏童要特意写出这三个特质呢?在讨论中,我们最终得出的结果是:惶恐在于没能完成黄健的任务,神秘在于可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。

这道德绑架的一招还是让包青的家人屈服了。母亲担心有损包青的声誉,劝包青赴约。没办法,他还是坐上李仁政的摩托车走了。路上,他想起曾经三人一起骑两辆自行车去看演唱会。李仁政的车爆了胎,黄健便逼包青跟李仁政换了车。最终包青一个人推着坏掉的自行车走了三十里地,也就是约十五公里、十英里。我曾经走过二十多公里,花了我一天的时间。如果不是特意来走马拉松,突然叫我走这么远,我会想死的!

到了会场,包青和读者终于是见到前面铺垫许久的大猫黄健。他的额头上有红色的胎记,肥肥胖胖的,像是老虎,也就是「大猫」,具有强烈攻击性的动物。他想要拥抱包青,包青却害怕躲开,又一次暗示二人过去的关系。不得已,他俩只能握手。期间黄健说,就算是省长接见自己,也不见得会像现在这样心跳如此厉害 —— 可是谁能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呢?

饭局上除了先前提到的角色们,还有个新角色小钟,是包青的恩师 —— 中学里钟老师的女儿。未曾料到,包青不知道这位恩师于去年已经因癌症而去世。这和先前包青的形象有所冲突:明明是个那么重视教育的人,每年还来马桥镇过年,怎么会不知道恩师去世了呢?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,这个问题在课上没有个准确的答案,钟老师可能是包青去年过年后去世的,谁知道呢?

接下来就是看得令人疯狂的喝酒桥段,当然是贬义上的。许多人前来劝包青酒,其中程少红因为劝不动,恼羞成怒,曝出了包青曾经偷她胸罩的事情。包青不怕,揭露出是黄健偷的、放自己口袋里来了。黄健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干的。不知是喝了酒,还是明白自己的身份地位高,包青刻意倒扣酒杯在桌上,示意自己不想再喝了。

小钟好奇问道,包青明明是好学生,怎么会和黄健和李仁政做朋友的?话外之意,黄健和李仁政是坏学生。黄健听后豁达地自嘲了句,但包青却红了脸。小说里说,包青没有勇气去刨析自己以前为什么这么做,而这么做也是屈辱的。他只能说是小孩子的选择、没什么道理可言。可是程少红点破了一切:「小鸡给黄鼠狼拜年,求它去吃别的小鸡,别吃它自己。」

因为怕被黄健整,所以选择去和黄健他们混在一起,最终好似也没有落得什么好下场。

黄健听后,愤怒地辱骂程少红,并要李仁政给程少红倒三大杯白酒。包青一下感觉很惊讶:程少红完全驯服于黄健,说罚就罚,而李仁政也真的拿了酒出来。场面一度变得十分混乱,包青想走,黄健却不让,还要等在场的所有人都罚了酒才让走。

鸿门宴啊鸿门宴!在场的所有人,不都是特意安排在这儿,逼迫包青喝酒用的嘛!为了稳住场面,包青只能主动提出喝酒,把自己原本拉高的架子又主动拉低了 —— 谁让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不喝酒!

接着黄健拿出个老古董,经过包青的鉴定,发现是假货。原本好不容易稳住的氛围,又因为黄健被骗、李仁政可能从中吃了回扣,变得糟糕了起来。包青发觉了这一点,只得站起来又找人敬酒。

喝着喝着,给包青喝吐了。李仁政扶着他去厕所,竟还想让他继续和黄健喝酒,喝到黄健满意为止。包青想起小时候自己曾经被黄健等人扔进河里、李仁政过来拉他的事情。

包青忽然就对李仁政说,仁政,我知道你是个好人。李仁政却不高兴,喷出满口酒气骂道,好人有 x 用,没钱,好人也会变坏人!

出了厕所,包青想要最后和黄健喝一杯,喝完就走。但本就喝太多,喝这最后一杯时,倒坐在黄健脚边。他看到黄健鞋子上有泥巴土,忽然想起了过往:曾经黄健命令他给自己擦皮鞋,现在黄健也命令他给自己擦皮鞋。包青一下没了先前大博士的样子,顺从给黄健擦上鞋,却被黄健打了一耳光、让他把另外一边也擦干净。

次日包青要离开马桥镇,李仁政来车站送他。他问李仁政,昨天为什么不来帮自己、自己是不是给黄健擦了皮鞋,还被打了一耳光?李仁政决口否认。包青话一转,不是我擦的,难道是你擦的、你被打?谁曾想这句话令李仁政激动了起来,他自豪地说,「我从小到大就没替他擦过鞋,更没挨过他耳光!」接着又说,「你们现在都混好啦,那么多同学朋友,只有你能跟他平起平坐,要不是喝醉了,他怎么敢打你的耳光?」

说着说着,一旁的长途客车自动地开了门,故事也到此结束。


这篇小说留下了许多未解之谜。我的记忆似是错乱了,并不记得课堂上我们讨论到什么。

小说的开头与结尾,「长途客车」代表着包青的心结:来时不想来,走时巴不得立即走。是小说常见的「以物喻人」手法。

人物众多,作者也没有明确说明白这些问题:李仁政到底骗没骗黄健?这些重要人物都代表着什么?黄健这次私宴是鸿门宴,还是意外呢?